具体享受条件以《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院党字[2024]22号)文件为准
| 1、安家补助费(含政府补贴):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费,E 类人才安家补助费 3 万元,安家补助费分别在正式入职时、第三年满、第五年满各发放 1 万元;D 类人才安家补助费 60 万元,安家补助费分别在正式入职时、第三年满、第五年满各发放 20 万元;C 类及以上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费参照《宣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未满服务期离开本院或辞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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