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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鄱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4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鄱阳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7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要求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4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7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他人、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鄱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方式进行。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附件7)→点此报名→填写资料→提交→进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资料:扫描附件二维码下载打印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料提交:报名材料于报名结束之前现场(邮寄)提交到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政工科509室,收件人:胡玮君 15707083770。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体能测评
1.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日期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未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本次体测男子1000米跑项目达标为60分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进入合格线后按高到低计分(体测评分标准见附件4)。
4.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五)笔试
1笔试工作由鄱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日期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采取电脑随机抽取题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党史、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有关知识。
4.笔试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和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含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入闱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日期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七)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6)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八)政治考察
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
1.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报考资料真实性进行再次核实。
2.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鄱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鄱阳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鄱阳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测(1000米跑项目)×20%。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保留6个月有效,如出现岗位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薪酬待遇
1.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正式评定层级的次月起享受相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按照《鄱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15707083770(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鄱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6.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5年9月8日。
八、本次招聘政策鄱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鄱阳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体能测试评分表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7:申请报名二维码:
鄱阳县公安局
2025年9月8日
原标题:鄱阳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gFKqBYnIE_H5xaeY7iE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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