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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医疗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 年内持续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1名(岗位代码:01);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保洁人员1名(岗位代码:02);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单位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岗位要求
(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管理,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其中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和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保洁人员,年龄在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历不限。
(五)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累计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八)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五、福利待遇
1.医疗保障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01),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1870元/月,转正后薪资待遇为227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用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协议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2.保洁人员1名(岗位代码:02)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1870元/月,转正后薪资待遇为197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用个人部分)签订聘用协议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绥江人社”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统一报送至YQL115jbs@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招聘+姓名”。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
(二)报名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绥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所填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书、项目等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一寸证件照片1张。
联系人及电话:陈文碧 0870-3067010
附件:绥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
绥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原标题:绥江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FhgX6aoKBgzgW81SCJv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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