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一张“香港保险十大安全法律机制”的图在朋友圈流传甚广。作为一个在内地银行系统里浸润了十年的人,我天生对这类“完美”的宣传带有一种职业审慎。
今天,我们就来逐条拆解,并和我更熟悉的内地监管做个对比,看看香港保险的安全感,到底从何而来,是不是真的如传说中那般“无懈可击”。
第一部分:【两地“标配”,基础安全网】
(1) 授权规定 / (2) 严格的清盘机制 / (3) 董事股东须为“合适人选”
我的观点:这三条,是任何一个现代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是基石,但并非香港独有的光环。
无论是香港保监局还是内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保险公司的设立、清盘、高管任职,都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在国内,你想开一家保险公司,同样需要获得牌照,高管背景要被查个底朝天,想关门跑路?更是天方夜谭。所以,拿这几点来证明香港保险的优越性,多少有点“用大学生的标准去要求高中生”,其实大家都是优等生。
(4) 濒临破产时的强制接管
我的观点:这一点,内地做得甚至更“霸道”,更让储户安心。
香港保监局会“安排”接管,而在内地,《保险法》规定得更直接: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即使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必须指定其他公司接管,100%保障人寿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在这点上,内地的“家长式”监管,给到的是一种不容置疑的确定性。
第二部分:【形似神不似,细节见真章】
(5) 分红实现率的公开披露 / (6) 偿付能力充足率 / (7) 负债评估审慎
我的观点:这三条,看似两地趋同,实则在执行的“颗粒度”和“历史包袱”上,香港暂时领先半个身位。
关于分红实现率:内地近几年才开始要求强制披露,而香港早在2015年就开始执行,并且是回溯披露自2010年起的保单。这种长达十余年的“公开处刑”,逼迫着香港的保险公司必须更审慎、更负责地对待给到客户的预期。它沉淀下来的,是一种更具时间考验的“诚信文化”。关于偿付能力充足率:内地的监管要求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香港的要求是“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从数字上看,香港似乎更严格。但关键在于计算标准和资产质量。香港的保险公司,其投资组合是全球化的,可以配置大量优质的美元资产、海外股权等,资产的“含金量”和分散度更高。而内地的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相对受限,更多集中在国内市场。所以,同样是150%的充足率,背后的资产结构和抗风险能力,是有本质区别的。关于负债评估:这一点同样与全球化的投资视野有关。香港的精算师在做评估时,可以参考和利用全球更成熟的经济模型和长周期数据,其假设自然也更为审慎和多元。
第三部分:【真正的“护城河”,降维打击的优势所在】
(8) 外资保司的双重监管 / (9) 完备的再保险安排 / (10) 雄厚的品牌与资本实力
我的观点:这最后三点,才是香港保险真正的、难以被复制的核心优势,是它穿越百余年风雨的底气所在。
双重监管意味着这些国际巨头,不仅要遵守香港的规则,更要接受其母国(如法国、英国、加拿大)金融监管机构的“长臂管辖”。这就像一个学生,不仅要应付香港的期末考,还要随时准备接受香港高考DSE的考核,其稳健性不言而喻。再保险安排更是现代保险业的精髓。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背后的全球再保险市场(如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极其发达。这确保了即使发生极端风险事件,也有一个全球性的“保险的保险”网络来兜底。品牌与历史这看似最虚,实则最硬。保险本就是舶来品。像法国安盛这样,从拿破仑时代走来,历经两次世界大战、无数次经济危机依然屹立不倒的公司,它208年的历史,本身就是对“长期承诺”最强有力的背书。它们管理风险的经验和智慧,是写在时间里的,这是我们内地年轻的保险公司,需要尊重和学习的地方。
总结:我们到底该如何选择?
通过这次拆解,我的结论很清晰:内地保险,在国家的强力监管下,为我们提供了“确定性”和“兜底性”的保障,尤其在基础保障层面,它安全、可靠,是每个家庭的基石。
而香港保险,则凭借其全球化的视野、更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更悠久的历史积淀,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一种穿越周期、对冲风险、更具想象空间的长期财富管理方案。
它们之间,从来不是“谁更好”的替代关系,而应该是“如何搭配”的互补关系。
作为一个专业的规划师,我的职责,不是劝你买哪一个,而是帮你搞清楚,在你的家庭财富版图里,哪一块拼图,应该由内地的“稳健”来构成;哪一块,又需要香港的“视野”来点亮。
这,才是真正的专业与负责。
我是阿璨在香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