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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找文文咨询保险的朋友会问,买香港保险,收益会不会被CRS征税?今天文文来和大家探讨下这个问题。
中国内地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CRS 共同汇报标准,2018年9月首次完成与其他国家的信息交换,香港基本是同步实行的。
一、CRS申报标准
1、CRS是共同申报准则
CRS是全球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目的是打击跨境逃税,提高国际税收透明度。是通过“参与国的金融机构识别非居民账户→收集账户信息→向本国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与账户持有人居民国交换信息”的模式工作,只交换信息,并非强制报税缴税平台。
2、CRS申报主体
银行等存款机构,证券经纪、基金管理公司等托管机构,私募基金、信托等投资实体;2025年起,虚拟货币、离岸保险现金价值纳入申报范围。
3、CRS申报要求
香港CRS申报的基本门槛是账户余额超过600万港元,若年度累计进出交易额>1200万港元,也需要申报。申报人群是已经移民但仍在国内生活者、跨境企业家、拥有境外资产的海外投资者、资产超千万的高净值人群、年度跨境资金流动超1200万港元的跨境交易者。
4、CRS交换的信息
账户持有人的姓名、住址、税号等个人信息;账户余额、利息、股息、进出流水等财务信息;虚拟货币、离岸保险现金价值等特殊资产;信托、离岸公司控制人信息也会强制披露。
二、香港保险执行CRS
香港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早已按照CRS明确了操作规则。
1、保险理赔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没有限定保险类型,无论是人身保险(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还是财产险(车险、家庭险、旅游险等)的理赔款,均属于法定免税范围。香港保险也执行这条法律。
2、遗产税
内地对遗产税的讨论,始于今年11月13日,全国人大会议,首次将“制定遗产(和赠与)税法”正式列为“建议加强调研论证,适时提出立法建议”的立法项目。这标志着遗产税立法从“学术讨论”阶段正式进入“立法前期准备”阶段,目前尚未正式立法,预估立法应在2030年之后了,但因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缺少评估体系、跨境征管能力不足等,难度很大。
3、具有现金价值的离岸保险
这属于需要CRS交换信息的特殊资产,包括储蓄分红险和年金险。但对其是否征税,国家目前未出台相关政策。常理来讲,保险分红源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保单持有人并非保险公司股东,与炒股所得的股权转让收益性质不同,征税依据并不充分。退一万步讲,即便未来征税,也将对境内外保险一视同仁,不存在“香港分红险险单独征税”的情况。
4、香港保单避税优势
香港保险具有天然的避税优先,可以通过合理的保单设计,有效降低税务成本。香港保单可以多次拆分,可以通过拆分,使单个保单的现金价值低于起征点。
CRS 的核心是财务信息透明,并非针对征税,应理性看待这个问题。香港保险,最核心的优势,是保障范围广、分红稳定收益高、多元货币配置等优势,税务优化只是其优势之一。
如果你有资产配置、财富传承、保单配置、税务优化等需要,欢迎私聊文文,期待在香港见到你,探讨这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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