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友情链接

【港险第26问】香港保险理赔争议诉讼时效有多长?

0
回复
47258
查看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帖子

19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6430
KevinUnaniLv.8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9 小时前 |阅读模式


香港保险争议中,大家一定不能忽视的就是——诉讼时效。

当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申诉或者向监管机构投诉也没能取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诉讼往往是最后一条路。

而诉讼并不是什么时间提都可以被接受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即使法律上面你更有理,但一旦保险公司抗辩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不会支持你。

今天我们把香港保险的诉讼时效,跟你拆解清楚。
01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
根据香港《时效条例》(Limitation Ordinance,Cap.347),大部分保险合同(如寿险、重疾险、医疗险等)属于一般合约,诉讼时效为6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保险公司第一次作出明确的拒赔决定之日:

    不是达到理赔条件之日;

    也不是收到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之日。


02
与保险公司协商并不中断时效很多人认为,如果我没有放弃,一直在与保险公司沟通,他们也在回我,应该不会算时效吧?
事实并非如此。在普通法体系下,即便您和保险公司反复沟通或申诉,只要保险公司没有改变拒赔决定或者部分赔付,诉讼时效依旧在继续计算。只有保险公司改变拒赔观点,诉讼时效才会重新计算,例如:
    承认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在沟通中明确承认了责任,并且以书面形式确认(例如发出书面承认责任的信函),诉讼时效将从此承认日期开始重新计算。支付部分赔款:如果保险公司部分支付了赔款,例如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这通常被视为承认赔偿责任,并触发新的诉讼时效。

在大多数情况下,单纯的拒赔重申并不会重新计算时效。
03疾病未愈重新申请理赔
有人可能会问,我的病一直都没治好,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了,是不是可以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拒赔的话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很遗憾,一般不会重新计算。因为对于同一次事故或者同一个疾病,第一次拒赔时争议就已经产生。之后,即使你在第 6 年之后再次就同一疾病提出申诉,而保险公司只是“维持原拒赔决定”,通常只被视为在重复原立场,不会产生一个全新的争议。

除非第一次理赔没有达到合同标准,比如属于良性肿瘤,无法获得恶性肿瘤的赔偿。6年后病情发展为恶性肿瘤,这本质上属于新的理赔事件,如果仍被拒赔就是一个全新的争议,开始计算新的诉讼时效。

所以,不能指望“疾病持续 + 再次理赔”,就自动重新获得一个新的 6 年。重要的是尽早关注第一次拒赔的日期,并确保在诉讼时效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写在最后:

我做了一个AI小程序,把我对港险的研究和资料都上传了进去,相信它能为你解答90%的港险争议,如果你也有港险问题,请点这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优好知识网 是一个聚焦知识付费的平台,包括在线教育、文档下载、作业答案、网课答案、考试资料、形考任务答案、行业资料、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问答平台、资料文库、课件下载等,是一个综合在线学习知识分享交流平台。
  • 官方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