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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香港保险,胰腺脾脏都切了还不赔:原来你不够“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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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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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ratLv.8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7 小时前 |阅读模式
你以为保险最残酷的是“买错了”。
不是。

最残酷的是:你明明得了“癌”,切了器官,最后发现——你买的那份保险里,你还不够“癌”。

这句话听起来像段子。
但它是真实发生在好几个人身上的现实。
01|同样的病,两岸两种命

案例一:同样的直肠瘤,不同的命
小明(化名)同时买了内地友邦和香港友邦。确诊“直肠神经内分泌瘤 G1”。
内地按“癌症”赔了。
香港那份,拒赔。理由很简单:不符合条款里“恶性肿瘤”的定义。

同样的病、同样的公司名字。
在维多利亚港两岸,变成两个世界。

案例二:胰腺脾脏都切了,还是“不算癌”
丽丽(化名)确诊“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G1”。为了保命,切掉胰体尾和脾脏。
器官没了,生活质量断崖式下降。
但香港保司依旧一句话:不符合定义,不赔。

你以为你切掉的是肿瘤。
保司觉得你只是做了个“条款不承认的手术”。

案例三:又一次,港险保额薄得像纸
奇奇(化名)同样是“直肠神经内分泌瘤 G1”。内地平安全额赔。香港友邦再次拒赔。
那 30 万美金保额,在确诊报告面前,薄得像一张废纸。

我后来又收到很多类似咨询。
我能做的只有:告诉他们大概率很难

相关文章连接:得了癌切了胰和脾脏竟然还不能赔?买的香港重疾险:对不起,你病得还不够“重”

然后你就会看到我评论区里那种熟悉的声音:

    “你乱写。”

    “G1本来就不是恶性肿瘤。”

    “AI说能赔。”

    “敢不敢把条款拿出来对比?”

    “港险就是比内地好,你别带节奏。”

    “你踩港险捧内地”(我回复你去看看我写的内地保险的文章,然后不久他就把评论删除了)

我都理解。
但我更想问一句:你们为什么不替那些已经切了器官、却拿不到一分钱的人想一秒?
02|这事的关键不在“病重不重”,在“定义怎么写”

很多人以为争议点是:
“神经内分泌瘤 G1 到底算不算癌?”

但真正决定赔不赔的,是更脏、更冷、更现实的一句话:

在保险世界里,病不是医学说了算,是条款说了算。

医学上,神经内分泌肿瘤(NET)会按分级来描述生物学行为。
例如消化系统的 NET G1,典型标准是 Ki-67 < 3% 且有丝分裂计数 <2/2mm²,属于低级别(低增殖)肿瘤。

这句话很重要,因为它意味着:
它可能“低级别”,但它不等于“没伤害”。
尤其当肿瘤位置在胰腺、直肠,治疗可能直接把你的人生结构切碎。

而保险条款里,“恶性肿瘤”的定义往往会附带一堆“除外责任”(例如:原位癌、低度恶性、交界性、低恶性潜能等),这些除外会让很多“医学上很痛、生活上很惨”的病,在条款里变成:不够资格。

这就是为什么你会看到一种荒诞场景:

    医生:要手术,甚至要切器官。

    你:我买了重疾,应该能兜底。

    保司:对不起,这个定义不算。

香港的条款和内地的条款图片在前面那篇文章的留言中回复过
03|“港险更优”的传说,为什么总能骗到人?

你提到一个很关键的矛盾点:
有人引用专业人士对比,说香港某些疾病定义更宽松,甚至提到“神经内分泌肿瘤”香港没有除外。

w2.jpg

w3.jpg

我不否认:对比研究可能存在。
但现实理赔是另一套系统——它不吃“概念”,只吃“条款+判定口径+证据链”。

而内地在重疾定义上,确实经历过一次行业性“翻车”——当年被骂到出圈的四个字:保死不保生。

2007 年,行业推出统一的重疾疾病定义规范,核心目的就是减少“同病不同赔”的扯皮:
媒体当时的报道里也明确提到:过去市场上对重疾的理解混乱、消费者质疑严重,才会推动标准化工作。

所以你会发现:
内地后来越来越“标准化”,香港则更“条款化”。
标准化意味着:你买哪家,框架差不多;
条款化意味着:你买哪家,定义差异可能大到让你怀疑人生。
04|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香港理赔纠纷处理成本太高

我说香港保险,不是因为保险公司拒赔(它当然可以按条款拒赔)。
而是因为很多人买的时候,压根不知道自己买到的不是“保障”,而是——一场维权成本极高的博弈。

你以为你买的是“理赔”。
实际上你买的是:
当它不赔时,你有没有能力、有没有时间、有没有钱,把它逼到“愿意赔”。

在香港,理赔纠纷最狠的地方从来不是“条款”,是维权门槛。

    你要举证:病理、影像、手术记录、医生意见、时间线,全套链路要你自己补齐。

    你要沟通:跨境、跨时区、跨体系,来回补材料,任何一个点卡住就无限拖。

    你要申诉:申诉信写得再漂亮,也可能只是“收到,谢谢,再拒”。

    最要命的是:你想把它拉进诉讼?成本会把普通人直接劝退。

诉讼费、律师费、时间成本、精力消耗、跨境取证……
这些东西叠起来,会形成一种现实的“筛选机制”:

它不需要保证每个人都不赔。
它只需要让你发现:为了这笔钱,打官司不划算。

于是你就会看到一个更恶心、更冷的规律:

拒赔不是终点。
“让你放弃维权”,才是终点。

所以这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你够不够“强硬”的问题。
这是机制问题:
当一个市场的维权路径又长又贵、又专业又消耗人,最后自然会变成——

最客气的人先认栽。最没时间的人先放弃。最普通的人先沉默。

你以为你在跟保险公司讲道理。
它在跟你算账:
你追到底的成本,能不能压过它不赔的成本。
05|专业有用吗?条款解释权更有用

在港险理赔争议里,最常见的“封口术”是:

    “你买之前没看条款。”

    “G1本来就不算。”

    “医学不是条款。”

    “你理解错了。”

但真正应该被追问的是:

如果专业人士说按条款可以赔,保险公司却说不能赔——那到底是条款写得有问题,还是解释权被滥用?

你可以不相信我。
你甚至可以继续相信“港险更香”。
但请你至少相信一件事:

一个疾病是不是癌,不该由营销话术决定。
更不该由“谁声音大”决定。
它应该在条款里写清楚,在理赔中讲一致,在争议里可解释。

否则,所谓“高端”,只是把坑挖得更精致。
图片是我给当时被港险拒赔网友写的申诉书:
w4.jpg

w5.jpg

题外话:保诚的分红险这几年实现率确实低,见文章:那一批排队去香港买保险的中产,已经亏到想去海港城跳海了文件中第3个理由:神经内分泌瘤G1被保诚拒赔,申诉后保诚改正错误理赔的案例,但前面提到的案例都是香港友邦的,咋都不赔。我希望你们转发,希望让更多人看到,给香港友邦压力,把钱赔给买了他们家重疾险,罹患了神经内分泌瘤G1的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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